关于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县环保局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情况汇报
县人大常委会:
为认真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我局始终坚持把将水污染防治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坚持预防为主,治理为辅的指导思想,采取了一系列水污染防治强有力的措施,确保了我县的水资源和水环境不遭破坏,让人民群众真正喝上了干净的水。
一、城市饮用水源地保护情况
1、坚持科学发展观,划定饮用水地表水保护区范围。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的水资源保护,县政府根据我县实际,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决定将我县溪霞水库等四座水库划定为饮用水地表水保护区,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2、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了对饮用水地表水的监管。一是对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水源进行了集中整治。为将《水污染防治法》落到实处,我局自2002年6月始,我局连续三年开展了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水源集中整治活动。仅今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00多次,检查了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水源达60次,处理2起水污染问题。去年,我们在检查中发现溪霞水库养鱼承包人未批准擅自向水库中投放化肥养鱼,我局张昆彩局长亲自立即带队赶赴现场,及时制止这种环境违法行为,并且对承包人进行了教育和依法进行了处罚。二是加强了对饮用水地表水的
监测。为切实掌握饮用水地表水的水质实情,我们给自己增负加压。将原来每年一次两个饮用水地表水的监测任务,扩大到现在除长堎取水口、赣江、锦江断面外,涵盖我县大部分地区的六座水库,且新增了乐化水库为保护区,并将原来每年进行一次的监测改为每半年进行一次地表水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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