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防火安全“三级”检查制度
防火“三级”检查制度
一、一级检查由班组组织实施
1.每个员工每天对本岗位、本地段进行一次火情安全的检查,排除本身能够排除的一般不安全因素,上报本身不能解决的火情隐患及不安全因素。
2.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及时报告,否则发生事故则由本岗位当班人员负责。
3.每天应将班组各个检查的结果向领班汇报。
4.接班时应提前10分钟进入岗位,并向上一班了解安全情况,按检查要求进行验收并签名,发现的问题,一般由接班领班负责处理,较大的问题以书面报本部门领导处理,不得忽视或拖延。
5.消防中心各班对公司各重点要害部位每天至少巡查1—2次。
二、二级检查由部门领导实施
1.部门领导每月组织人员对本部管辖地段,设备物资(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一次检查。
2.检查班组一级对防火安全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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