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
xx森林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
201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2年上半年以来,治安警察大队在xx森林公安局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旗森林公安局工作会议精神,始终坚持以队伍建设为中心、以公正执法为主线,本着整体掌控,分工协作,配合沟通,相对独立的警力整合原则,大力推进队伍“五化”建设。半年来,治安警察大队认真组织开展了各种林业执法活动,严厉打击各类涉林案件,有力震慑违法犯罪势头,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确保了林业生产建设事业顺利进行和林区社会的长治久安。
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1、案件查处情况
截止2012年6月15日,森林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包括xx警务室)查处各类涉林案件194起(治安队79起),按性质分滥伐林木案件11起,毁坏森林或林木案件33起,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件2起,违法运输木材案件5起,违法野外用火案件3起,在封禁期内放牧案件138起,其他案件2起,半年来共打击处理违法犯罪行为人194人次,罚款人民币18.9764元(治安队8.8164元)。
2、队伍建设及管理情况
2012年年初,治安警察大队积极组织全队森林公安民警认真开展民警违反“五条禁令”问题集中整治活动,将民
警违法违纪的通报当作教材让民警深入学习,以此为鉴。此次活动中我队制定了学习计划,要求每位民警撰写不少于3000字的学习笔记,并在自查自纠阶段要求每位民警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自查自纠,20位民警、协警每人撰写自查自纠报告1份,根据查摆出来的问题我队认真总结,落实整改措施。使五条禁令的教育和落实成为常态化,确保民警在枪、酒、车、赌问题上严于律己,真正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则至,确保警令政令畅通。并与每名民警签订了“五条禁令”责任状,要求做到牢记且能深刻领会,切实提高自律意识,完善内部管理规定,确保“五条禁令”落到实处。
三月份,治安警察大队集中组织民警学习林业行政处罚
(未完,全文共2450字,当前显示792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