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精选合集]
蓬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18年9月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1.依法对全县道路交通实行统一管理,维护全县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
2.在县局和支队指导下,根据本县道路交通情况,适时组织各种交通安全的专项治理。
3.具体负责全县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业务。
4.负责境内各种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责任认定、调解处理、事故统计工作,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提出本县事故预防对策。
5.具体组织各项交通勤务,保证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实施个别时期的交通管制工作。
6.做好交通安全和交安委工作。
7.负责本大队财务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
8.做好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1.处理辖区道路交通事故3200余起;
2.查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106360余起,其中饮酒后驾
1驶机动车669起,无证驾驶613起,机动车涉牌涉证629起,客运车辆超员27起,机动车超载29起;
3.办理车驾管业务39350余件;
4.受理行政案件980余件,行政拘留37人,受理刑事案件81件,刑拘5人,移送起诉60人,逮捕4人,逮捕8人,追刑60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本级和所属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纳入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蓬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关本级共计一个,无下属二级单位。机构设置情况如下:内设车辆管理所、事故处理中队、秩序一中队、秩序二中队、秩序三中队、综合办公室等内设机构。
三、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说明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1564.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64.69万元,占100%。2017年收入合计比上年增加339.94万元,增长27.75%,主要原因是2017年道路交通管理监控设施等项目的增加。(数据来源财决公开01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图1:本年收入结构图)
(二)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1581.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6.41万元,占78.16%;项目支出345.58万元,占21.84%。2017年支出合计比上年增加258.36万元,增长19.52%,主要原因是2017年道路交通管理监控设施等项目的增加。(数据来源财决公开1-2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图2:本年支出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81.99万元,支出总计1581.9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增加241.06万元,增长17.98%。(数据来源财决公开2表)16501600155015001450140013501300125012002016年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支出(图3: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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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未完,全文共4194字,当前显示121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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