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开放鉴定制度
档案开放鉴定报告县档案鉴定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各级国家档案馆开放档案办法》,县档案馆对馆库保管的1951—1981年形成的期满三十年的档案进行了鉴定、编目、整理,档案开放鉴定报告。此次鉴定开放档案共61个全宗1031卷,已开放档案738卷,控制使用的档案293卷。开放的主要内容有党的方针、政策;上级机关领导及县领导视察、指导、检查工作的指示、讲话;县党委、人民政府、工、青、妇群众组织及县直机关单位部门召开的会议文件材料;有关区域变化、征用土地、划分地界等文件材料;关于成立、合并、撤销机构、更改名称、启用印信及组织精减、人员编制等文件材料;各机关单位制定的工作条例、章程、规章制度等文件材料;干部任免、调配、培训、干部职工花名册、统计报表等文件材料;职工录用、转正、定级、调资、离退休、干部奖励等文件材料;财政、医疗卫生、文化教育、工商企业、农业牧业生产、林业、水利、气象等有关文件材料。
通过此次开放鉴定工作,我们认为拟开放的档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各级国家档案馆开放档案的办法》中关于向社会开放档案的原则和条件,现可以向社会各界开放。
以上报告妥否,请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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