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消防部门深化改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八项措施
2015年8月20日11:34阅读922
近日,公安部消防局印发《公安消防部门深化改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八项措施》,自即日起在全国公安消防部门推出取消部分消防备案项目、减少消防审批条件、合并部分消防审批事项、下放部分消防审批权限等八项深化改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措施。
【公安消防部门深化改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八项措施】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公安部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部署要求,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在全国公安消防部门推出八项深化改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措施:
取消部分消防备案项目。取消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
(未完,全文共937字,当前显示276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