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 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创新调解与执行工作机制的考察报告
关于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创新调解与执行工作机制的考察报告
04-01福田法院赴东北法院考察组/张华(执笔)
为学习兄弟法院的先进做法和成功经验,为加强我院调解、执行工作提供参考,缓解日益严峻的“案多人少”矛盾,破解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问题,根据院党组的决定,由杨旭副院长带领部分中层领导干部,于2010年2月份赴吉林、黑龙江省部分法院考察。考察组通过召开座谈会、参观和参阅资料的方式,在吉林省重点考察了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创新调解、构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经验;在黑龙江省重点考察了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尝试执行“110”的作法。两地法院的经验和做法给考察组留下深刻印象,现将有关情况综述如下,期望对进一步加强我院的调解、执行工作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
一、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实行内外结合,整体联动,构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经验
宽城区位于长春市北部郊区,下辖九街一镇和一个经济开发区,面积237.99平方公里,人口42万。宽城法院共有干警141人,其中法官79人。全院年均收、结案数4600件左右。该院通过探索构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极大地缓解了法院的工作压力,收案量连续两年不升反降,年均下降5%,信访量大幅度降低,案件调撤率大幅度提高,其中,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70%以上,刑事附带民事和刑事自诉案件调解率达92.6%,行政诉讼案件协调和解率达57.9%,执行案件和解率达31.4%。主要做法是:
1.依靠党委领导,法院积极主导,相关部门联动配合。该院认识到,构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是对传统纠纷解决机制的变革,是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多方联动、形成合力的系统工程,必须依靠党委的统一领导。为此,由区委政法委牵头,成立了构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由法院、司法局、民政局、交警大队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座谈会和宽城区联调联动试点工作推进会,召开了全区街乡镇党委书记研讨会,研究制定了《宽城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建立“联调联动”民调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实施“三式联调(即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种方式)、四级联动(即楼栋、村社、街镇和区)”的综合治理大格局,将多元纠纷解决工作纳入质效评估体系和岗位责任制考核体系进行管理,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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