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
台山市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
实施总体方案
为加快我市教育事业的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标准(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与工作策略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义务教育法》,大力推进我市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以办好每一所学校,关注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为目标,进一步规范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缩小城乡之间和学校之间的教育差距,促进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高教育整体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快创建教育强市,推动基础教育工作健康、协调、持续、快速发展。
(二)工作策略
按照“整体推进,分步实施,分类指导,软硬兼施,强化督导”的工作思路,将学校规范化建设与布局调整、校安工程和教育创强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科学有序地推进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一是通过充分的调查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建设规划。常住人口规模较小的镇集中力量办好中心小学,规模较大的镇集中办中心小学和1—2所片中心小学;常住人口规模特大的城区集中办若干所小学。初中原则上集中在镇政府所在地办学,一般规模的镇办1所初中,较大的镇可保留2所初1
中,常住人口特大的城区集中办若干所初中。二是按照“先建设后撤并”的原则抓好学校布局调整。通过改建、扩建、新建等方式,改善保留学校的办学条件,撤并规模过小的学校,发挥规范化学校示范和集聚效应,吸引当地学生向规范化学校集聚,变被动调整为主动调整。三是全面实施学校规范化建设。按照省的标准要求,完善设施设备,优化校园环境,健全管理机制,规范办学行为,提升办学水平。
二、我市义务教育学校的现状及主要问题
(一)基本状况
2002年以来,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共调整撤并128所,其中小学105所,初中23所。目前,全市有义务教育学校261所,学生120433人。其中小学203所,学生72897人;初中58所,学生47536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有省一级学校5所,江门市一级学校40所,台山市一级学校42所,规范化学校达标率为33%。
(二)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市教育事业虽然取得较大的成绩,但与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不相适应,与台山人民日益增长的对优质教育的迫切要求不相适应,与先进地区及周边县市相比,仍处于落后赶队的局面。
1、教育发展不均衡问题较为突出。由于我市地域较阔,地理环境特殊,小规模学校数量偏多,不足300人的学校有134所,不足200人的学校有61所,不足100人的学校8所;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学校布局与人口分布不协调,台城地区2
和中心镇学龄儿童人数激增,小学平均班额偏大,乡村小学学生人数锐减,学位过剩。城乡教育发展不均衡,城镇学校与乡村学校、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在办学条件及水平方面差距较大,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面临较大压力。
2、教育投入不足以支撑教育的快速发展。由于我市可支配财力低于省平均水平,加上市、镇两级政府债务较重,财政运作比较困难,教育投入虽然逐年增长,但仍未能满足教育快速发展的需要。现有教育经费的投入只能维持教育基本运作,教育经费紧缺成为制约我市教育发展的一大瓶颈。
3、办学条件与规范化要求还有差距。按照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和广东省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化标准,我市生均校舍、场地等建筑面积不足,分布不均,设施设备相对落后,信息化水平不高。特别是农村中小学“五项工程”建设和教学设施设备的配置多数未能达到规范化标准,与建设教育强镇、强市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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