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钢铁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有关安全生产方面要求》(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济南至东营高速公路安全生产费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总则
(一)为加强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改善施工作业条件,减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施工人员人身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安全生产费是指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建筑施工安全标准,购置施工安全防护用具,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应急预案演练等所需的所有费用,以及因建设管理单位及监理工程师为保证工程安全生产要求施工单位采取的必要措施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三)本项目安全生产费为各施工单位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第100章单列的安全生产费,是确保安全生产拟投入的最低费用标准。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增加安全生产费的自身投入,保证工程施工安全。各施工单位须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生产费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帐,明确安全费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
第二条安全生产费的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检测、探测设施设备支出。
1、通道口、预留洞口、楼梯口、未安装栏杆的平台临边、无外架防护的层面临边、升降口临边、基坑临边、上下斜道临边等防护、防滑设施的费用;
2、防止物体、人员坠落设置的安全网、棚等费用;
3、安全警示、警告标志、标牌等购买、制作、安装及维护的费用;
4、其他安全防护、检测设施、设备的费用。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1、各种消防设备及器材,救生衣、圈,急救药箱及器材费用;
2、组织应急预案演练费用。
3、其他专门为应急救援所需而准备的物资、专用设备、工具的费用。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1、对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辨识、评估、监控、监管费用;
2、爆破物、放射性物品的储存、使用、防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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