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莱州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情况
莱州市有16条主要河道,1条引黄干渠,境内有6座中型水库,97座小型水库,654座塘坝,主要河道内建有闸坝20座,全市海岸线有43.8公里建有防潮堤。根据上级要求,我们在河长制实施过程中坚持高标准、全覆盖,河道及水环境质量持续稳定达标,“河长制”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一、“清河行动”取得实效
全面开展涉水环境综合整治和“清河行动”。今年上半年,对莱州市17条主要河流进行全线勘查,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10月份以来,为确保11月底前全面完成清河行动,组织市级河长和河长联系单位开展了3次全面巡河行动,对新排查出的问题,逐一列出问题清单,上报市级河长督导镇街落实,截止11月底已全部完成清理任务。
二、全面建立河长制组织体系
1、制定工作方案
市镇河长制方案全面完成。6月份,莱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的通知》;7月28日前,全市17个镇街全部出台了镇级工作方案;27个成员单位制定了河长制专项工作方案。
2、健全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
河长组织体系全面覆盖。按照“建立管理机构、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管理责任、严格管理考核”的要求,按照党政同责、全面负责的工作思路,对全市范围内16条主要河流全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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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了具体责任人,建立了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市、镇、村三级“河长制”组织体系。从市委书记到村庄支部书记全部落实河库管理体系,保障了每条河道都有人管、有人落实,实现了市、镇、村三级“河长”全覆盖。目前,全市已建立市级河长13人,镇级河长44人,村级河长662人,聘请巡河志愿者407人。同时,在市水务局设立了“河长制”办公室,由分管副市长担任主任,落实了管理人员和工作经费,具体负责全市“河长制”日常工作。
3、建立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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