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市国土资源局约谈暂行办法
和静县国土资源局绩效考评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局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促进勤政廉政建设,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新政办发„2009‟11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绩效考评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开公平及定性定量、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绩效考评由我局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各部门对股室每半年,对工作人员每季度考评一次,全年进行总体考评。纪检组牵头对各部门绩效考评工作进行督查。绩效考评结果主要用于评先选优、职务调整和改进工作。
第二章绩效考评内容及标准
第四条绩效考评内容。
(一)股室考评内容。履行工作职责情况;干部责任分工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岗位责任制、职位代理制等各项制度分解落实情况;参与机关各项创建活动情况;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情况。
(二)工作人员考评内容。主要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第五条绩效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
(一)股室绩效考评等级:
优秀。工作认真负责,有大局和协作意识,能解决工作难题;提前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并对工作提出有效的改进方法,业务工作有创新;内部团结、风清气正、厉行节约。(95分以上)
良好。工作积极主动,提前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85分-94分)
一般。工作责任心一般,基本完成工作任务。(75分-84分)
(未完,全文共1985字,当前显示62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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