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东煤炭集团公司大型部件管理办法
神东煤炭集团机电类资产管理办法
神东„2014‟205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神东煤炭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机电类资产管理,规范公司机电类资产管理流程,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和资产管理与价值管理一体化,根据《神东煤炭集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修订)》(神东„2012‟340号)、《神东煤炭集团公司全资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机电业务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机电类资产分为有偿使用资产和非有偿使用资产两部分。
(一)有偿使用资产的范围。各生产矿井、地面生产单位和生产服务中心、开拓准备中心、设备维修中心的设备实行有偿使用管理。
(二)非有偿使用资产的范围:除有偿使用资产以外的其它资产,如:各单位使用的小型设备、汽车、吊车、仪器仪表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机电类资产管理工作统一部署,整体规划。为充分发挥各部门、单位的职能,公司成立机电类资产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成员组长:机电副总经理副组长:机电管理部经理
成员。财务部、机电管理部分管资产管理的领导和业务主管、纪检监察部、设备管理中心主任和分管对外调剂副主任及相关人员、物资供应中心、设备维修中心和各单位机电矿长及相关人员。
(二)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地方、行业的有关资产管理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和规定,并监督执行;
2.审定机电类资产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
3.对各单位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与考核。
第五条领导小组下设机电类资产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电管理部,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的有关资产管理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和规定;
2.负责起草、修改和下发机电类资产管理制度;
3.负责组织机电类资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
4.负责机电类资产全寿命管理的业务指导;
5.负责资产管理系统运行的专业指导;
6.负责非有偿使用设备的监督管理;
7.负责计量器具管理的监督指导;
8.参与机电设备报废鉴定;
9.参与有偿使用设备资产盘点;
10.对有偿使用设备及非有偿使用设备台账、实物监督管理。
第六条各单位职责:
(一)设备管理中心是有偿使用设备的管理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的有关资产管理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和及公司相关制度;
2.负责设备的全寿命管理;
3.负责单体液压支柱管理;
4.负责资产管理系统机电设备基础信息的录入和维护;
5.负责有偿使用设备资产盘点及日常运行监督与检查;
6.负责有偿使用设备台账建立;
7.参与机电设备报废鉴定;
(二)物资供应中心负责物资计划、采购、验收、储备、配送、索赔和废旧物资回收。
(三)设备维修中心负责设备的大、项修及修旧利废。
(四)财务部职责:
1.负责公司资产日常价值管理、资产评估与处置;
2.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资产进行报废鉴定和减值测试;
3.负责证件备案管理和价值核算;
4.负责向股份公司申报资产处置、评估工作的申请和备案。
(五)纪检监察部负责资产采购、报废鉴定及处置过程的监督。
(六)设备使用单位负责非有偿设备全寿命管理和有偿设备现场运行管理,做好点检、日常维护保养、预防性检修和设备完好标准编制工作。
第三章计划、采购管理
第一节计划管理
第七条需求计划要注明资金来源,按照资金渠道分为生产、专项、基建。按照订货周期分为年度、月度和紧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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