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神东煤炭集团2018年
神东煤炭集团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安监总办〔2015〕27号)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制定的原则是“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第三条本制度规定了公司领导、业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要求。
第四条各部门应将本部门的职责进一步分解,全面落实到相关管理人员,确保职责落实到位。要从人、机、环、管四个方面的本质安全化建设推进安全风险预控管理。
第五条各级管理人员应将职业危害与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理念融入日常安全管理,严格履职,依法依规组织生产。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领导、业务部门。各单位(含承包商)要制定本单位职能部门、区队(车间)、班组及各岗位(含各级管理人员及岗位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将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企业标准要素要求融入安全生产责任制中。
第二章管理层安全生产职责
第七条董事长安全管理职责。
董事长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组织确定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规划。
(二)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按国家规定标准提取安全费用,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四)监督综合管理体系运行,并为体系运行提供资源支持。
(五)定期组织安委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六)监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督促、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向政府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八条党委书记安全管理职责。
党委书记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与董事长共同承担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具体职责为:
(一)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参与审定公司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安全生产规划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参加公司安委会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问题。
(四)负责监督检查分管单位和分管部门业务保安责任制落实情况。
(五)参与体系管理评审,组织分管范围内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落实,确保持续改进。
(六)督导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七)参与、监督分管部门的安全风险评估、管控措施的制定和持续跟进。
第九条总经理安全管理职责。
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负责人,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与董事长、党委书记共同承担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具体职责为:
(一)组织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对公司安全管理作出承诺,签发公司安全管理方针。
(二)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划、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三)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四)组织审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五)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投入及安技措项目的有效实施。
(六)督促、检查分管副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七)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落实重大危险源管控措施,组织Ⅰ类重大隐患的认定和整改方案的制定,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八)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与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九)组织开展职业危害防治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制
定并实施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十)主持体系管理评审,持续提升安全管理绩效。第十条分管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管理职责。
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分管生产副总经理承担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责任。具体职责为:
(一)监督检查各生产单位和分管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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