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推进产学研合作的实践
附件5:
河南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及验收指南
一、2017年度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
(一)申报对象
河南省省内高校、科研院所(不含转制科研院所)和其它事业单位。
(二)申报类别
产学研合作计划项目分为。接受企业委托开展的研发项目(委托开发类)、与企业合作进行成果转化的项目(合作转化类)、面向企业开展技术转让的项目(技术转让类),以及实验室成果以转化应用为目标开展中试研究的项目(成果中试类)。
(三)申报条件
1.项目应在实施期内,且预期两年内完成(2018年12月前完成);
2.企业在技术合同中承诺支付项目承担单位的资金应不低于项目研发经费预算的50%,并纳入项目申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
(未完,全文共1063字,当前显示304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