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我市50强企业发展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5则范文
【发布单位】
83102
【发布文号】
重府发[1995]42号【发布日期】
1995-03-01【生效日期】
1995-03-01【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地方法规【文件来源】
中国法院网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我市50
强企业发展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
(重府发〔1995〕42号一九九五年三月一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工业经济评价考核办公室、市经委、市计委、市财政局、市国家税务局、市技术监督局、市统计局八部门联合上报的《关于加快我市50强企业发展的基于政策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加快我市50强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
“重庆工业企业50强”是重庆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中流砥柱,是重庆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进一步支持50强企业加快发展,综合经济实力、提高重庆在全国经济总格局中的地位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加快50强企业发展,需要两方面努力。一方面,50强企业要进一步深化改革、转换机制、优化结构、提高效益;另一方面,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市、县必须在资金、能源、原材料、技术改造上予以全力支持,推动他们在技术水平、产品质量、经济效益上再上新台阶,争取在全国的排名升位,成为全国的明星企业。为此,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发展工业经济的宏观决策,提出加快50强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如下:
一、
一、统一思想、统一步调,把50强企业发展作为全市的一项战略任务来抓。
(一)充分发挥工业考核、经济、计划、科技、财政、税务、统计、技术监督、工商、劳动、环保以及各家银行等综合职能部门的协调联动作用,把各职能部门抓好50强企业的配套发展敖市政府目标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市级各综合部门汇报半年、全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时,要将对50强企业的支持情况作为很需要的汇报内容;市政府领导将直接听取和委托有关部门每年调查搜集一次50强企业对市政府各综合部门的意见。
(二)各主管部门,各区市县要把本行业、本系统、本地区的50强企业作为行业、地区振兴的支撑点,从组织结构、制度创新、政治生活、外部环境等各方面帮助50强企业加快发展,保住并实现50强企业中的排名升位。
(三)建立50强企业定期监测制度。市工考办、市统计局、市经委要加强对50强企业经济运行的跟踪、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汇报或向有关部门反映。各部门要及时解决50强企业生产经营中是突出矛盾和问题。
二、
二、进一步增强50强企业省活力和发展后劲,切实减轻50强企业历史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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