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资管新规配套细则的学习汇报
资管新规细则要点说明
主要挑选了与央行资管新规不同或细化之处
央行和银保监会
1、明确公募资管产品可以投非标投资,根据银保监会的银行理财细则,仅对非标投资总量进行了限制,未对单一产品投非标比例有限制。(商业银行全部理财产品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余额在任何时点均不得超过理财产品净资产的35%,也不得超过商业银行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披露总资产的4%。)
2、银保监会未明确公募理财产品投资权益资产的规定,只是说明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的相关规定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另行制定。
3、公募理财的门槛从5万降到1万,基本可以公募基金竞争了。
4、对于封闭期在半年以上的定期开放式资产管理产品,投资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并持有到期的债券,可使用摊余成本计量,但定期开放式产品持有资产组合的久期不得长于封闭期的1.5倍;银行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在严格监管的前提下,暂参照货币市场基金的“摊余成本+影子定价”方法进行估值。
证监会
1、明确衍生品投资比例的定义:但该定义仅考虑了场内衍生品,没考虑到场外情况(场外无期货账户):投资于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的合约持仓金额比例不低于资产管理计划总资产80%,且期货账户权益超过资产管理计划总资产20%的,为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
2、新增fof和mom产品类型。fof是将80%以上的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投资于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mom具体规则由中国证监会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另行制。
3、开放安排增加了限制:开放式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至多每三个月开放一次计划份额的参与、退出,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全部资产投资于标准化资产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管理计划,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每季度多次开放,其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该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净值的20%;如果每日开放,则参照公募基金进行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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