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回复
关于在居住小区规范设计审批公共服务
设施的回复
我局收到薛善才委员提案后,认真学习领会并组织规划、工程等相关科室进行研究梳理基本情况,制定了相应措施就提案要求回复如下:
一、目前我县在建及规划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基本情况:
1、教育设施按规划单独配建;
2、商业、金融面积按5%-20%配建;
3、文体活动室面积≥100m2;
4、社区服务管理综合面积≥500m2/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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