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实施方案·
童岭村2010年度无职党员开展设岗定责工作实施方案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做好在农村无职党员中开展设岗定责工作,充分发挥我村党员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巩固和扩大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成果,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村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员权利、义务为依据,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结合我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实际,为农村无职党员发挥作用创造有利条件,认真解决好过去农村无职党员“无权管事、不会理事、无法办事”的问题,使广大农村党员真正成为“三个代表”的实践者,成为建设小康社会的中坚力量。
二、设岗对象
设岗对象为我村113名党员(包括预备党员)中政治思想好、身体状况好、热心于公益事业且未担任村、组干部的农村党员。
三、设岗原则
1、岗位设置原则。按需设岗,因事设岗,以岗定责,责任到人。
2、设置岗位。以村党组织为单位,原则上设置4大类14个岗。各村可根据人口多少、工作量大小等实际情况来确定具体岗位数。可以一岗多人,也可以一人多岗。
⑴思想政治工作类设3个岗。参政议政(政策宣传)岗;民意收集反馈岗;文明新风岗。
⑵党务、村务监督类4个岗。党务监督岗;村务监督岗;财务监督岗;计划生育监督岗。
⑶公共事务类设3个岗。社会治安维护岗;民事纠纷调解岗;为民服务岗。
⑷经济发展类设4个岗。科技示范岗;信息传播岗;带动致富岗;招商引资岗。
四、方法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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