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4-4-6信息来源:人民日报
党的十八大把推进城镇化作为解决制约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结构性问题的一个重大举措,强调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要求我们准确把握城镇化规律,确立科学的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行动框架。
城镇化的基本规律
城镇化是工业革命以来人类文明发展的大趋势,是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世界各国的城镇化进程虽因国情不同而存在差异,但又呈现众多共性特征,从中可以发现一些规律。
城镇化是一个自然演进历程,阶段性特征明显且具有后发加速趋势。一般认为,城镇化率低于30%为城镇化的初期阶段,此时工商业提供的就业机会和农业释放的富余劳动力相对有限,城镇化进展缓慢;城镇化率在30%—70%之间为中期阶段,此时工业化提速,为大批农业富余劳动力提供就业机会,人口快速向城镇集聚,城镇化进程明显提速;城镇化率高于70%为后期阶段,此时产业结构由工业向服务业转换升级,城乡一体化加速,城镇化质量明显提升。科技进步和工业化是推动城镇化的基本力量。英国的城镇化大约用了100年,美国大约用了80年,日本大约用了40年。工业化进程明显缩短,固然有各国具体情况等因素的影响,但主要是科技进步与工业化、信息化加速所致。
城镇化是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结果,与农业现代化互生共进。国际经验表明,凡是城镇化水平高的国家,农业现代化水平及农村发展效率亦高。比如,美国在20世纪40年代工业化与城镇化快速推进阶段,农业已基本实现机械化。1960年—1975年,日本城镇化率由63%上升到76%,同期农业机械化的支出增长了10倍多。相反,一些拉美国家在城镇化中长期忽视农村和农业发展,一方面造成农村凋敝,另一方面造成城市失业与“贫民窟”问题。
城镇化以市场机制为基础,以合理布局为前提。城市及城市群的发展是市场力量、技术进步与环境承载力共同作用的结果。从世界城镇化的趋势看,各国城镇化形态特征各异,但都以市场体系的发育为基础支撑,以合理布局为前提,形成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格局。美国纽约区、五大湖区和大洛杉矶区的三大城市群集聚了全国超过50%的人口和约67%的国内生产总值;德国则有1/3左右的人口居住在2万人规模的小城镇,是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的成功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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