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扬尘方防治发言稿
兴住建字〔2017〕
号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2017年建筑施工扬尘防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各相关单位:
现将《2017年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兴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4月26日
2017年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和扬尘防治工作,加强我县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的管理,树立建筑行业的文明形象,按市住建委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要求,我局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以优化城市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为目的,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管理措施,推进综合治理,切实做好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
二、工作重点
(一)严格落实建筑扬尘防治责任
建设单位要落实在建筑扬尘防治中的组织协调职责和首要责任、施工总承包企业要落实在建筑扬尘防治的全面管理职责、监理单位要落实在建筑施工扬尘措施落实的督促检查职责。
(二)强化建筑扬尘防治措施落实
1.保障建筑扬尘防治的经费来源。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应严格落实市住建委《关于开展城区建筑施工现场扬尘专项整治的通知》(宜市住建文【2015】
28号)的要求,单列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增加费,并专款专用。
提高建筑垃圾消纳能力。工程参建各方要严格按照《宜昌市建设工程施工扬尘防治手册》的要求,使用密闭容器及时转运楼层内以及脚手架作业平台的垃圾,提高施工现场建筑垃圾2
的消纳能力。
落实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治措施。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根据现场条件设立固定或活动的围挡、警示标志,定时清理排水系统,配备施工车辆冲洗设备,有效控制施工泥浆漫流。
三、工作目标
(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目标
所有工程施工现场全部设立连续固定的合格围挡(围墙),主要道路和工地出入口地面全部硬化,设置车辆冲洗设备设施且确保100%使用;停止施工达15天以上的区域的裸土覆盖、固化或绿化或处置率达90%以上;设备密封式垃圾站,使用密闭容器、密闭通道转运楼层内建筑垃圾,严禁高空抛洒,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设置科学有效的降尘、喷淋、洒水等设备设施,并确保正常使用。
(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扬尘防治目标
城区中心区域的工程全部设立固定或活动的合格围挡、警示标示,规范设置施工场地出入口;工程沿线配备满足压尘保洁需要的洒水车辆及人员;施工用灰土、泥浆集中堆放、有效覆盖、禁止漫流,建筑渣土集中堆放、及时转运,设立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三)预拌混凝土生产场地扬尘防治目标
新、改、扩建预拌混凝土生产场地环保配套设施配备率达100%。
四、工作步骤
(未完,全文共3201字,当前显示1064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