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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集体林权配套改革 构建现代林业运行机制

铜梁县深化集体林权

制度配套改革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为了切实推进我县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工作,根据铜梁委发(2009)7号《在全县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今年四月以来,我与林政站的同志一道,分别到石鱼、双山等乡镇,认真开展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调研工作,通过调查走访和查阅资料,现将我县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的情况报告于后。

一、配套改革工作现状

2008年10月以来,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明晰产权和确权发证的主体改革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与此同时,对全县的配套改革工作也做了一些探索。

1、开展森林资源流转工作。我县根据重庆市《关于森林资源流转管理办法》,对森林资源流转的程序、要求进行了明确和规范。据初步统计,全县森林资源流转124宗、面积1.2万亩。森林资源的有效流转,将林业经营的长周期分割成若干个较短周期,加速资金的周转速率,实现林木资源的快速资产化,降低了林业经营的风险性,提高了林业资本经营的水平,推动了林业经济的平稳发展,促进了林农的致富增收。通过林地流转,改善了山区林农生产生活条件。全县有15个村组通过林地流转增加收入,修通公路30余公里。

1如南城办事处巴岳村六组,通过承包和租赁的形式流转林地8宗,面积65亩,收入55万元,2008年投入资金30万元,新修公路5公里,实现了户户通公路,同时为全组群众统一办理了医疗保险,并发给群众每人每年生活补助费500元,群众对林改十分满意。

2、强化林木限额采伐管理。我县商品材指标每年仅1000立方米,采伐指标主要用于森林防火阻隔带、低效林改造、农网改造以及社员建房、做家具等生产生活需要等。为加强林业资源管理,县里对林木采伐管理作了明确规定,采伐林木必须由林木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和林权证明,分别由组、村、乡镇(街道)层层审查签注意见后,报县林业局进行采伐作业设计(农民自用搞零星采伐可不设计),经批准发给采伐许可证,方可按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时间、地点、树种、数量进行采伐。在林木采伐现场醒目处或村民集中活动的地方由乡镇(街道)督促采伐单位设立公示牌、张贴公示公告等材料,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采伐单位在采伐过程中,乡镇(街道)还派专人到场进行采伐监督,做到了(木、楠竹)标记采伐,杜绝了超范围,超数量,批少砍多,批甲地砍乙地采伐;做到了采伐结束后,乡镇(街道)组织本单位的林业技术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同时向县林业局报告结果。各乡镇(街道)认真履行了林木采伐监管职责,及时发现和制止了破坏林木行为的发生。

3、积极引导,推进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近年来,我县对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作了一些引导和探索。通过实践探索和精心组织运作,目前全县各乡镇(街道)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归纳起来主要有“公司+农户+基地”、林产销合作社二种模式,共组建各类林业合作经济组织8个。通过建立林业合作经济组织,使农民从单户生产走向合作经营,把农村劳动力、林地、技术、资源等林业生产要素流动重组和优势整合,实现林业资源的优化配臵,实现林业规模经营、集约经营,提高林业生产的整体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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