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政策措施
市政府关于切实缓解县乡财政困难
的实施意见
市政府关于切实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实施意见2007-02-0221:53:37
为了切实缓解我市县乡财政困难,促进全市县乡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省政府《关于切实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落实财政部、省政府关于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重要意见。实施项目带动、工业强市、科教兴市和可持续发展四大战略,进一步理顺财政分配
关系,完善财政体制,增加县乡可用财力,深化农村税费改革,逐步化解县乡债务,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规范理财行为,增强县乡财政保障能力,逐步实现县乡财政经济的良性循环,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分类指导,齐抓共管。根据县乡经济发展状况,区别对待,有针对性地指导县乡加快解决财政困难问题,实现县乡财政状况整体好转。对财政收入增长较快的县乡,重点是加强增收节支,提高理财水平,帮助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对财政收入少的困难县乡,给予重点扶持,增强财政保障能力,支持加快财源建设,促进做大财政经济“蛋糕”。
(二)统筹规划,保障重点。通盘计划,统筹安排全市可支配财力,适当集中财力,将财力向困难县乡转移,加大对困难县乡工资发放、政权运转等的支持力度,保障各项重点支出。
(三)创新机制,深化改革。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积极推进“乡财乡用县监管”,调整和完善县乡财政体制,规范财政分配关系;积极推进乡镇政府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精简机构和人员,加强基层政权建设。
三、具体措施
(一)加大项目建设力度,加强财源建设工作
各县市区要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坚定不移地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和项目带动战略。切实落实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的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围绕发展壮大能源、化工、冶金、建材、机械、医疗、食品、果菜、奶畜和旅游业等十大特色产业,着力抓好一批产业性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引进一批对全市发展有较强带动作用的大项目,以项目聚集生产要素,以项目促进投资增长,以项目带动经济快速发展。紧紧抓住“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历史机遇,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二十字的要求,调整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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