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确履行权力和职责1(精)
依法履行岗位职责正确对待执法风险
宋向阳
(2009.12)
讲到风险,大家都不陌生这个词,甚至耳熟能详,但对我们的工作或职业来讲,到底有多大风险,有多少风险,存在哪些方面风险,如何加以防范、规避和化解风险,恐怕在平时考虑得不多。那么,今天我们就从四个方面来共同探讨一下风险问题:
1.关于风险的概念;
2.风险有哪些;
3.如何认识和对待风险;
4.怎样防范、规避和化解风险。
一、关于风险
风险由来。古代渔民下海捕鱼,家人祈求风平浪静,认为有风就有险——风险。如果给个定义的话,风险就是指某一特定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表现为风险本身的不确定性和损失的不确定性,具有客观性、偶然性、损害性、不确定性、相对性(或可变性)等特点。
职业风险。顾名思义,因职务行为而起,或在履行工作职责中所面临的风险。我们是市场监管与行政执法类国家公务员,当然我们有我们的职业风险。我们面临的新形势、繁重的工作任务和复杂的工作环境、严格规范的工作要求以及肩负的工作责任,迫使我们必须要关注风险,因为一旦风险发生就要承担相应的后果和责任,原来那种无所谓、无意识、不怎么会追究的状态、现象或思想观念早已过时,近年的很多案例已表明,我们工商行政执法人员已不再是被追责的旁观者,早已进入了被问责的“局中人”。
回顾以前,就是我们身边,有的已发生,有的虽未暴露,恐怕也有风险之隐患。因此,我们务必要重视风险、认识风险、进而做到较好的防范、规避、化解风险。
二、风险有哪些
其实,对于职业风险来说,不管是你意识到还是没有意识到,也不管承认还是不承认,我们的职业性质决定了风险都是客观存在的。这里我们所说的“执法风险”是广义的,包括所有的行政行为、执法行为等。梳理一下我们的职业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职能分工中的“先天性风险”;
二是职能到位中的责任风险;
三是职能评价中的社会风险;
四是职能履行中的廉政风险;
五是服务指导过程中的额外风险;
六是内部监督中的制度性风险。
下面,我们就来分别谈谈。
1、职能分工中的“先天性风险”:我国实施的商品质量分段监管模式,国务院赋予了工商机关负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的职能。而流通领域作为一个中间环节,上承生产领域下启消费领域,是矛盾的自然交汇点:①生产领域所生产的各种产品,几乎都要进入流通领域后才能成为可供消费选择的商品,产品存在的质量瑕疵或在流通领域,或经过流通领域后才会得以暴露;②消费领域发现的商品质量问题,其往往上溯到流通领域,问题排查、责任追究首当其冲;③要完全靠工商部门涵盖对流通领域上百万种商品质量的监管,显然存在着可行性上的折扣,只要在消费领域发生商品质量带来的突发事件,往往都能从流通领域的监
管上寻找出所谓的“疏漏之处”;④工商机关在行使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中存在着“三缺乏”现象,即检测手段缺乏、专门人才缺乏、专业知识缺乏,这些“先天性不足”导致了监管和监管方法上“后天性缺陷”。而现代公共行政的理念要求权力与责任对等。既然工商机关承担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管职能,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这就给工商部门带来了具有自然存在的、回避不了、也无法回避的“先天性风险”。这就是所谓的权力有限、责任无限的关系。
2、职能到位中的责任风险。依托自身职能,在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完善中实现职能到位,进而推动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发展,这是现代工商人的使命和期盼。但是,由于法律法规的不健全、部门职能定位的交叉、一些不切合实际要求的存在以及个人素质高低不一等因素,极容易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带来一些不确定性,责任风险难以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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