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责任书
2011-2012学年度下期老观李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为了确保学校和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稳定,保障学校教学秩序及其他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谁主管,谁负责”,“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法律责任自负”的原则,依据有关消防法规特制定如下消防安全责任书:
1、本校所有教师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分管领导为本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本校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中国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消防法规,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对学校消防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指导等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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