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专卖局印发行政审批事项5篇
国家烟草专卖局文件
国烟专„2006‟349号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认真做好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检查复查工作的通知
行业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烟草行业“两项检查”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检查工作,现就专卖内管检查复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专卖内管检查转入省级局复查阶段的工作要求
企业自查是保证整个专卖内管检查质量的前提。专卖内管检查在转入省级局复查阶段之前,各省级局、省级工业公司要严格把关,确保企业自查按要求扎实开展,最大限度地把存在的问题1
解决在自查阶段,为省级局复查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对工商企业的工作要求。
行业工商企业要按照国家局的部署和《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开展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检查的通知》(国烟专[2006]56号)的要求,对2005年的生产经营业务进行全面检查,如实反映存在的违反国家烟草专卖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局有关“两烟”生产经营秩序的纪律规定的问题,不留死角、不死尾巴、不留后患并认真进行有针对性的整改。
各工商企业要从以下方面对自查工作认真进行对照检查。是否认真传达贯彻了国家局有关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检查的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是否制订了详细的自查工作方案,成立了自查组织实施机构;是否对2005年的生产经营业务从合同、资金、实物等方面逐笔进行了核对;是否每一笔业务都已核对清楚,不清楚的有没有查明原因;是否存在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问题都已彻底查清;是否按要求填报了《2005年行业内部生产经营活动自查违规情况明细表》,逐笔登记了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问题的时间、性质、数量、金额、情节等具体情况;是否每个自查环节都有工作记录,留存了比较完整的工作底稿;是否针对查出的问题,剖析原因,制订整改措施并对整改工作做出了具体的安排。
工商企业经对照检查,认为符合以上要求的,要对自查工作
进行全面总结,归纳、整理有关工作记录及底稿,填写有关报表并向省级局、省级工业公司提交企业自查报告,提出转入省级局复查阶段的申请。
(二)对省级局、省级工业公司的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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