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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诉讼法的5个亮点及2个不足

日前,刑诉法修正案由全国人大会议表决通过。这部被法律界称之为“小宪法”的刑诉法在“大修”后,会对我们产生什么样的影响。近日,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赵兴祥、尹朝德两位律师对这部新法中的热点进行了点评,两人的共同感受是:这部新法总体是进步的,更强调尊重和保障人权。

亮点一

可以说“等我的律师来”

我们在一些欧美电影里经常看到,一名嫌犯被警察带到警局后,面对警察的盘问,第一句话总是,“等我律师来了,我再回答你的问题”。现行刑诉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审查起诉、审判阶段,可以委托辩护人;在侦查阶段,只能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而新的刑诉法修正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侦查阶段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这意味着犯罪嫌疑人可以在侦查阶段委托辩护人,而不同于以前的仅仅只是提供法律帮助。

“现实中,当事人往往被采取强制措施关押在看守所,其与外界是无法取得联系的,根本不可能亲自委托辩护人。”赵兴祥律师称,以前为了避免违规(避免被指与律师有非正常关系)办案人员又几乎不可能为其转达委托律师的愿望,这就有可能损害了当事人的辩护权。为此新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在最后一次修改中规定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亮点二

辩护权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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