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广东法院在整体工作上争当全国法院排头兵的指导意见-地方司法规范
综合法律门户网站www.xiexiebang.com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创建立案信访两个“文明窗口”的
若干意见
立案、信访是人民法院两个对外的重要窗口,直接面对人民群众,直观地反映着人民法院的工作状况、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是密切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关系的重要纽带。立案、信访工作的好坏,事关法院工作全局。因此,必须重视立案、信访两个窗口的建设,把创建立案、信访两个“文明窗口”作为规范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创建立案、信访两个“文明窗口”(下称“文明窗口”),促进规范化建设,树立人民法院公正司法、文明司法的良好形象,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和基本原则
(一)创建“文明窗口”,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为审判工作服务的思想,通过创建“文明窗口”,促进立案、信访工作规范化,强化立案、信访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开创立案工作新局面为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二)创建“文明窗口”,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依法、公开、公正、高效;
2.便利人民群众诉讼,便利人民法院审判;
3.以人为本。文明接待,热情服务,充分展示司法文明,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二、功能与设施
(三)“文明窗口”应当具备以下基本功能:
1.立案功能,提供从案件材料的接收、审查、审批到诉讼费核算、收取等全程服务。
2.信访功能,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申诉或者投诉。
3.查询、咨询功能,通过网络、电话、柜台窗口接待、触摸屏、登记本等手段和形式,为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提供案件信息、信访信息以及诉讼知识、工作动态等方面的咨询和查询服务。
4.其他辅助性服务功能,为当事人提供收转资料、影印、传真、电话等各项便利服务。
(四)立案、信访或者其他服务场所,应设置在法院醒目、方便当事人进出的位置。
(五)“文明窗口”应该做到庄重、整洁、明亮,实行“柜台式”或“窗口式”等敞开式办公。
(未完,全文共2777字,当前显示864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