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责任担当意识,主动践行社会责任
强化担当意识落实主体责任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党中央根据反腐败新形势提出的重大任务,是党章赋予各级党组织的重要职责,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举措。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必须在深化认识、细化责任、强化措施上持续用力。
增强三种意识,在深化认识上持续用力。一是增强政治意识。各级党组织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落实主体责任是政治担当、分内之事、应尽之责,要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始终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改革发展“两手抓、两手硬”,挑起重担,种好自己的“责任田”。二是增强担当意识。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委书记要牢固树立“书记抓、抓书记”的工作思路,注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做到党委“不松手”,党委书记“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三是增强示范意识。党委书记要充分发挥领导带头和示范带动作用,自觉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自觉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践行者、引领者、推动者和示范者。
(未完,全文共1497字,当前显示46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