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实施村通电话工程意见(晋政办发〔20
【发布单位】
山西省
【发布文号】
晋政办发〔2005〕60号【发布日期】
2005-08-02【生效日期】
2005-08-02【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政策参考【文件来源】
山西省
山西省人民政府与山西省总工会联席会议纪要
(晋政办发〔2005〕6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2005年,省人民政府将“全面落实最低工资制度,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列入为全省人民办的十件实事之一。为把这件实事办好,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山西省人民政府与山西省总工会联席会议暂行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03〕2号)的规定,6月30日上午,靳善忠副省长主持召开了省人民政府与省总工会联席会议,研究进一步落实我省最低工资制度问题。现将《山西省人民政府与山西省总工会联席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八月二日
山西省人民政府与山西省总工会联席会议纪要
2005年6月30日上午,靳善忠副省长主持召开省人民政府与省总工会联席会议,研究进一步落实我省最低工资制度问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姚新章出席会议并讲话。政府有关部门省劳动保障厅、省人事厅、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经委、省建设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中小企业局、省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省政府新闻办的负责同志,省总工会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省企业家协会有关负责同志应邀列席会议。
省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徐改清就《关于我省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调查情况》进行了通报。省劳动保障厅巡视员邢林先通报了全省最低工资制度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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