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医疗保险社会调查报告
调查者:柴丽军
国庆假期间,关于新型农村医疗保险,我简单做了群众调查问卷,并查阅了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知识,分析了农民对医疗保障的主要看法。总体了解如下:
一、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03年起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到2010年逐步实现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
二、农村医疗保障建立的必要性
我国农业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63.91%,因此,使广大农民享受到社会保障是我国经济建设的重要环节之一,中国社会保障仅仅在城市开展是远远不够的。
1、城乡收入差别。
西方国家在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之初,工业化程度一般都已较高,由于这些国家农民少,所以他们的保障对象主要是企业职工,并没有单独的农村社会保障。我国与西方国情存在巨大差异,我国由于农民多,农业生产力落后,农村缺乏社会保障,这给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农业资源合理配置和农业现代化造成严重障碍。
从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来分析,城镇居民收人始终高于农村居民,并且有不断扩大的趋势。1978年至1985年7年间,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差距基本保持在410元左右。1985年以后,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差距明显拉大,并且呈现不断加剧的倾向
2、农民医疗负担逐渐加重。
由于受经济条件的制约,在农村,“小病挨、大病拖、重病才往医院抬”的情况司空见惯,目前因病致困返贫现象严重,农村需住院而未住者达到41%;西部因病致贫者达300—500万。农村的贫困户中70%是因病导致的。
三、建立新型的合作医疗保险制度。
1、正确选择合作医疗形式。
目前农村合作医疗主要有乡办乡管、村办乡管、乡村联办、村办村管四种形式。从实施效果来看,在乡镇范围内开展“互助互济”会有更强的抗风险能力,能进行更有效的监督管理,并可以逐步提高社会化程度。因此,以乡办乡管为好,有条件的地区也可在县一级范围内开展。
2、建立科学合理的合作医疗筹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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