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场异常事件处理办法
质量异常处理管理办法
1范围
为确保我司质量目标的实现,加强对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特制定本管理规定,本办法围绕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进行考评,并对考核对象、范围、扣分条件、责任连带条件、奖励方面等都进行明确,以确定对质量问题责任人及相关责任单位的考核比重。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产品生产过程质量异常情况对所有单位调查、处理和考核。2职责
2.1公司所有员工均有责任对所发现的质量缺陷、质量异常问题进行反馈上报。
2.2质控部
2.2.1负责对公司重大质量事故及恶性批量的质量问题进行通报处理。
2.2.2负责对产品生产过程(包括小批试生产)和售后反馈的质量异常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和考核。
2.2.3负责对责任单位纠正及预防措施的制订、实施情况进行统计、跟踪和通报,确保形成闭环控制。
2.3研究院、制造部、质控部负责对出现的质量异常进行深入的原因分析。
2.4质量异常问题的责任单位负责制订纠正及预防措施,并对其按时实施以及实施效果负责。
2.5绩效管理部负责监督责任单位判定或考核尺度有异议时进行裁决,同时督促各种纠正及预防行动的有效落实。3引用标准(无)4名词解释
4.1a类缺陷。涉及电气安全、产品可靠性的重大问题。如综合五项性能泄露、耐压等未通过;性能测试出现漏水、批量噪音振动、不停机、不制冷等问题;压缩机、冷凝器、蒸发器等重要零部件问题;批量性的泄漏等对售后有重大质量隐患的问题。
4.2b类缺陷。对产品性能、外观等有较大影响的问题。如较严重的外观问题,结构类问题(除涉及电气安全的),认证类,较小质量隐患的客户化问题,工艺执行力等对质量、生产等影响较大的质量问题。
4.3c类缺陷。对产品质量影响较小的轻微缺陷问题。如轻微的外观缺陷、周转过程物料摆放不合理、物料损坏等一般性质量问题。
4.4批质量事故:同批产品中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即视为批质量事故:
1)a类缺陷比例达到0.5%(含)以上;2)b类缺陷比例达到1%(含)以上;3)c类缺陷比例达到5%(含)以上;
4)除以上条件外,经质控部判断影响严重的其他质量异常情况。
5流程图或步骤(无)6管理程序
6.1质量异常的调查反馈流程
在出现质量异常问题后,由质控部发出《附表1。质量问题反馈表》给责任单位,责任单位在接到《质量问题反馈表》后,需在1个工作日内查明情况落实责任人(特殊情况需向质控部说明原因,经同意后可延长至2个工作日),并在《质量问题反馈表》上注明意见及签名后交发出单位相关人员,发出单位相关人员负责跟进。
6.2质量异常的考核分类
根据质量异常的发生原因将质量异常主要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因一般工作失误导致的质量异常(见6.2.1);第二类是因管理失误导致的质量异常(见6.2.2)。根据造成质量异常的原因,依据以下不同的标准进行考核。
6.2.1一般工作失误导致的质量异常6.2.1.1Ⅰ类质量异常
1)明知设备不合格仍强行生产的;
2)当仪器设备等出现故障时,强行使用而导致的质量事故;3)新模运行前未得到有效评估和试行,直接正常投入运行;4)明知物料不合格仍对物料进行转运配送至生产线使用;
5)
对物料进行收货、理货、分拣、配送等环节的交接过程中未进行自、互检或自、互检不规范等导致物料状态异常;
6)
对物资转运时,违反搬运、装卸作业行为和违反堆放、转运要求;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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