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意见[5篇模版]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驻政〔2010〕8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各金融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更好地发展壮大我市金融业,充分发挥金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豫发〔2007〕16号)精神,现就加快我市金融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我市金融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保障资金需求、优化资源配置、调节经济运行、分散经济社会风险等功能,对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撑和推动作用。目前,我市金融业总量规模迅速扩张,组织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服务水平明显提高,金融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显著增强。但从总体上看,我市金融业发展水平还不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存在不良资产比例较高、信贷结构不尽合理、金融体系不健全、非银行金融机构作用发挥不充分、金融生态环境尚需优化等突出问题。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已经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力实现驻马店崛起的重要时期。在统筹城乡发展,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全民创业,转变居民消费模式等方面,对金融的需求日益增加。经济社会发展对我市1金融业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加快金融业改革与发展对我市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进一步做好金融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按照“政府重视,政策扶持,环境优越,良性发展”的总体要求,坚持把金融业作为我市一个重要的产业来培育扶持,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努力打造组织健全、层次丰富、结构合理、竞争力强、带动力大的金融支柱产业,建成机构多元、监管有力、市场完善、竞争充分、管理先进、服务高效的现代金融体系,全市金融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和第三产业比重有较大幅度提高,贷款不良率降至全省平均水平以下,金融生态环境显著改善,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
二、积极推动金融改革与创新,提升金融业服务水平
(一)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体制改革。支持农业发展银行市级分行完善功能定位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发挥农村金融骨干和支柱作用。支持国有商业银行市级分行继续深化改革,强化基础管理,完善风险防范机制。支持农业银行市级分行完成股份制改制后,完善服务“三农”的商业运作机制。支持邮政储蓄银行开展信贷业务,发展差别化金融产品,拓宽资金回流渠道。支持农村信用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创造条件组建农村商业(合作)银行,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支持驻马店市商业银行向县域延伸,在域外设立分支机构。积极组建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鼓励成立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发展民间金融,建立多层次信贷供给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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