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负责人安全目标责任书(新)
部门负责人与班组长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认真做好我部门2016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部门及全体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一级监督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部门负责人与班组长签订如下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1、重大人身伤亡事故为零。
2、重大火灾事故为零。
3、重大爆炸事故为零。
4、重大交通事故为零。
5、重大生产事故为零。
6、重大设备事故为零。
7、“三废”排放符合国家标准,较大污染事故和重大污染事故为零。
8、多人急性中毒事故为零。
9、轻伤率小于3‰。
10、最大限度地减少一般事故,安全隐患的整改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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