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特点及违法用地的处理和预防
浅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创新
在推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法制化,保证国土管理基本国策的落实,维护国土管理部门行政管理权威等方面,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长期以来,“执法难、难执法、法难执”一直是困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一大难题。笔者拟对创新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进一步开创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新局面作粗浅的探讨。
一、对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创新必要性的认识
1、创新是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科学理论的要求创新是能够有效地解决实践中碰到的和即将碰到的问题,对以往实践中的传统的理论、方法、手段进行扬弃的创造性的、突破性的思维活动和实践活动。创新,意味着运动,意味着联系,意味着发展,意味着前进。继承是前进的基础,创新是发展的动力。一个国家只有在不断创新中才会兴旺发达;一个民族,只有在不断创新中才会蒸蒸日上;一个单位,只有在不断创新中才会生机勃勃;一项工作,只有在不断创新中才会充满活力。
2、创新是不断变化、错综复杂的新形势的要求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土地供应计划的短缺,当前和今后很长的一段时期,将是国土资源供需矛盾的凸显期,违法用地反弹的压力很大,圈占土地,乱占滥用耕地的问题仍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同时,面对土地执法监察的高压态势,违法用地者直接对抗法律法规的冲动将变换为采取更为隐蔽的手段来钻法律法规的空子。如一些违法用地者直接未批先用、少批多用、非法买卖的行为有所收敛,但在批准用地后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投资强度、建筑容积率,从中谋利;再如,当滥占耕地、低价出让土地、越权批地等违法行为遭到国家严厉控制和打击后,又出现新的违法征占土地的形式,少数地方以通过与村集体直接私下签订协议租用土地并改变土地用途为名,行违法占用土地之实的所谓“以租代征”便是其中之一。针对新形势出现的新问题,只有用创新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措施才能加以解决。
3、创新是破解“执法难、法难执、难执法”难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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