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四抓四做”,创建和谐宗教场所
深入开展平安和谐创建活动切实推进宗教场所规范管理
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实现宗教活动场所规范管理,是新形势下对民族宗教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如何在宗教工作中落实和体现这一要求,是社会各界必须思考和回答的重要课题。近年来,各地结合贯彻宗教事务条例,以制度建设为中心,以改进服务为手段,积极深入的开展平安和谐宗教活动点建设,大力推进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和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化管理,取得了初步成效。
但从宗教活动整体上看,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不稳定因素依然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宗教场所规范建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和家庭聚会点还在暗中发展且屡禁不止,屡劝不散,一些邪教组织还在活动、渗透;二是活动场所分布不均匀,信教群众平时过宗教生活不方便,年老者居多,经济条件较差,自我管理能力弱。三是部分基层领导和干部对宗教工作的复杂性、严重性在政治上缺少足够的认识,。
,要把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等内容列入培训内容,强化宗教知识的教育。三是组织、人事部门在对基层工作和干部考核时,要把宗教政策,法律法规落实情况列入必查内容。四是加强对宗教人士、宗教干部的培训力度,进一步学习掌握《宗教事务条例》等一系列配套政策、法规,充实培训内容,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培养一支爱国爱教,走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的宗教人士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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