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中心医院2014年
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
根据《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实行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管理责任制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由责任人向院长签订如下责任书:
一、成立科室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小组。
二、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严格执行《医院工作制度》、《工作人员职责》、《湖南省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规定及病例(案)医疗质量评定标准》、《湖南省医院护理管理工作规范》和《湖南省医院护理工作质量评价标准》。
三、门诊及病房首诊医师对接诊病员的检查、诊断、会诊、处置、病历书写、转科均负有责任。急危重病人到院后,接诊医师必须立即处置,并迅速报告上级医师;应竭尽全力进行抢救。及时准备好各种抢救药品和必要的抢救器械,并定位放置,定期维修,及时消毒与补充。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积极抢救病人,要严格执行危重病人签字制度,危重病人、特殊检查、贵重药品等一定要告知家属知情并在病历上签字,门诊病人一定要有门诊病历本,并书写好门诊病历。危重病人入院转科,转送途中必须有医护人员陪送,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病人。若有违反,引发差错、事故,当事人应负全部责任。
四、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技术操作规程和三级查房制度、会诊制度、值班制度、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消毒隔离制度等。对诊断不明和疑难复杂病人应及时会诊,对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如果仍不能解决应及时向医务科汇报,请示业务院长进行处理。
五、严格执行手术及麻醉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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