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107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
责任书
责任单位:
二○一七年三月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
根据中央和湖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为全面落实2017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维护校院安全稳定,推进平安校园常态化建设。现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的原则,将你和你处应承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和任务明确如下:
1.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负全面领导责任,认真落实“七无”“两管控”目标。即:本处室无群体性事件、无危害国家安全案(事)件、无邪教组织人员案(事)件、无进京非正常上访、无交通事故、无火灾事故、无刑事和治安案件;对本处室(居委会对社区)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救治管控落实、负面舆情应对管理得力,确保全年本处室平安稳定。
(未完,全文共1186字,当前显示39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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