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管所等级评定标准实施细则
学生操行等级评定实施细则
操行是德育的反映,是学生思想品德的体现,是衡量学生在德育方面健康发展的标准之一,也是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核的标准之一。操行评定细则是《中学生守则》的具体化,是每个中学生的行为准则和品德规范。实行评定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和完善班级的管理,加强学生的道德修养和组织纪律性,提高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的效果。
为此,根据《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班规班纪》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并在全班通过,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一、操行等级标准
评定学生的操行等级,采用量化评定(基础分+奖励分-扣分),最后转换成相应的等级的方法,操行评定分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等级,评定标准如下:
1、每学期期末量化得分达到100分以上者,评为优秀;其具体表现应为:
1)热爱祖国,关心集体,学校的各项集体活动凡要求参加的都能积极参加,经常读报,关心时事政治,有远大的理想,敢于向不良倾向和坏人坏事作斗争。
2)学习目的性明确,学习勤奋刻苦,独立按时完成各科作业,善于思考,积极参加兴趣小组活动,努力培养自己的创造精神和动手制作能力,学习上乐于帮助别人,遵守课堂纪律和考试纪律。
3)积极参加课内外各项公益劳动,做好值日生和大扫除工作,积极参加绿化,爱护公共财物,爱惜劳动成果。
4)爱清洁,讲卫生,衣着整洁大方,不追求打扮,不喝酒,不吸烟,不乱丢果壳纸屑,不随地吐痰。
5)在校模范执行学校规章制度,在社会上遵守公共秩序,交通规则和国家的法律、法令,学雷锋,做好事。
6)在校虚心听从老师的教导,知错就改,和同学团结友爱,语言文明,举止大方。在家尊敬父母、长辈,爱护弟妹。
7)认真上好体育课和体育锻炼,积极参加“达标”和学校各项文体活动,认真做好“两操”,注意保护视力。
凡有下列现象之一者不能评“优秀”1)旷课。
12)本学期曾被年级组点名批评。3)考试作弊。
4)集体活动擅自不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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