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管所等级评定标准实施细则
生产基地化验员等级评定细则
一、目的
为进一步加快对生产基地的高级技能人才培养,提高专业技能素质,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树立技能骨干的表率和榜样作用,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工作氛围,现参照公司工人技术等级评定办法并结合各自部门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化验员的技能等级鉴定。
三、组织设置
组长:人资总监
成员:质量总监、化验室主任
四、技术等级设定
1、技术等级从低到高依次设定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三个职等
2、技术等级是员工技能水平的体现,是员工工资收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员工技术等级不同,所享受的工资待遇就不同。
五、技能评定申报条件
1、初级化验员:
1.1要求药学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
1.2对科室现有的常规检验仪器能够熟练操作,常用的精密仪器能够独立操作高效液相色谱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1.3能够按要求完成检验任务;
1.4对一些有难度的检验项目需要他人指导操作;
1.5了解相关质量标准、检验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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