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责任问题分析
袁永福同志
在开展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及落实工资保障金制度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1年10月日)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是县政府决定召开的。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全市开展建筑领域农民工资专项检查会议精神,重申我县《预防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暂行规定》,落实工资保障金制度,规范建设领域劳动用工秩序,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刚才,建林同志宣读了《行唐县预防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暂行规定》,建才同志对开展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及落实工资保障金制度专项检查作了具体部署。我完全同意。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要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建设快速发展,城乡建设规模逐年增加,大量农民工走出农门积极投身建设领域,为全县经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为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县上下围绕建设清理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采取了一些措施,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今年九月下旬开发区河北赛克尔工程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拖欠农
民工工资案件中,就涉及农民工400余人,涉及工资额多达数百万元,并引发两起数十名农民工到市政府、市信访局上访事件。其他建设项目也不同程度的存在隐患,如不提前预防和及时处理,将直接影响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究其原因,一是一些工程承包不规范;二是少数建设方结算审计不及时;三是少数包工头因管理不善亏本或为讨要工程款故意拖欠并煽动农民工上访施压;四是少数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造成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更重要的是没有有效地落实我县《预防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拖欠暂行规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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