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协力破解难题促进学校科学发展.
多方联动破解物业管理难题
国务院的《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是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也就是说,物业服务企业是根据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服务项目和服务标准,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但广大老百姓以及许多干部职工对物业管理工作却有许多误区:其中最主要的就是认为小区管理就是物业管理,实际上,物业管理只是小区综合管理的一部分。在生活中往往有些业主,把物业公司当成产权单位,有的把物业公司当成房产开发商,有的把物业公司当成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有的把物业公司当成相关的专业运营商。这些错误的观念,导致许多老百姓把与住房相关的问题都认定为物业管理的问题,追究责任时都推到物业公司身上,把物业当成“筐”,凡与住房有关的事都往里装,并以此为由拒交物业费等,产生物业管理纠纷后,想当然的直接找房产部门,尤其是市政府行政所在地宝塔区这块,房地产发展非常迅速,相应暴露的物业管理问题也特别多,市房产管理部门疲于应付各类物业纠纷方面的上诉上访,不能充分发挥其监督、指导县、区物业管理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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