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钢铁产能过剩政府之“手”重抓安置
辽阳县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报告
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相关工作部署,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果。现报告如下:
第一部分化解过剩钢铁产能工作
一、原有产能情况
2012年末,我县有钢铁企业122户,产能1143万吨,其中粗钢产能568万吨、生铁575万吨;2014年,经摸底核实,我县共清理出过剩产能518万吨,其中粗钢338万吨、生铁180万吨,涉及具备生产能力企业50户。
二、过剩产能清理情况
按照国家及省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要求,我县于2014年制定了《关于钢铁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实施意见》等一系列具体措施,遵循彻底淘汰一批、改造升级一批、联合重组一批、转产转向一批“四个一批”的工作原则,分批、分阶段做了大量艰苦细致、持之以恒的落实工作,其间,随着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特别是“地条钢”界定政策的不断明晰,我们的工作也随之做了相应的、有针对性的调整。
在具体实施中,为保证化解工作的科学、规范和准确,我们多次前往中钢协和国家冶金规划研究院,反复咨询和请教,并编制形成了《辽阳县钢铁产业发展规划》,双方还达成了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进一步确保了我县化解过剩钢铁产能和打击“地条钢”工作始终走在正确的轨道上。到2016年底,全县过剩钢铁产能已全部淘汰完毕,仅保有合法备案炼铁产能315万吨、炼钢320万吨、热轧能力220万吨。2017年以来,无违规新增钢铁项目和备案情况。
三、工作成果显著
1、节能减排成效显著
以2015年底统计数据为例,经分批化解后,全县钢铁企业用电量下降55%,耗煤下降80%;污染物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分别下降71%、40%和33%。
2、产业和产品结构调整有实质进展
全县钢铁落后产能全部化解后,线材二级钢以下全部淘汰,三级钢占比提高近40个百分点,腾出低效占地2800亩。按照“减量置换”原则,既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合格产业和产品腾出一定的改造空间,也拉开了全面优化升级、推进新型工业化特别是智能装备制造业发展的序幕。
3、保留产能获得国家认定和产能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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