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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基层农机合作组织的调查与思考

一、基本情况

分析

桥南村位于林城镇集镇南端,全村总耕地面积4813亩,(其中水田面积4695亩),鱼塘面积929亩,属于斗区。全村所辖17个自然村,41个承包组,1061户村民,总人口3738人,2003年村人均收入4777元,村集体所收入10万元左右,在林城镇属于中等水平。该村以种植水稻、油菜为主,水产、养殖、轻纺为辅,经济发展较缓慢,其中农业经营大户48户,上规模私营企业1家,据了解劳务输出人员不多,在外劳务质量不高,其中出国劳务5人,县以外劳务人员26人,县以内从事个体劳务人员340人。

2003年初始,桥南村原党支部书记因个体私营企业破产,平时无暇顾及村级事务,而其余村班子成员平均年龄偏高,文化水平低,思想观念陈旧,党组织缺乏凝聚力和号召力,工作作风欠佳且效率低,没有系统的学习考核制度,村班子成员工作积极性不高,带领致富能力差。从而造成村土地整理工作失控,中心村建设和宅基地复垦项目搁浅,村集体经济亏损近300万元,没有健全的村级组织和相应的保障机制,从而导致村级财务管理混乱。

桥南村多年来未公开村级财务,根据今年

与此同时,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土地平整遗留下了相当多的问题。由于对平整土地和中心菜场建设项目的不当管理和决策失误的原因,造成农田抛荒100多亩。在中共中央出台“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意见”这样的大趋势下,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调整农业结构,扩大农民就业,加快科技进步,深化农村改革,增加农业投入,强化对农业支持保护,力争实现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尽快扭转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然而桥南村根本没有落实这种政策,对中心菜场建设项目,在审批手续不完备的情况下征用土地,最终菜场未建成,农田抛荒,损害了农民的切身利益,农民群众意见非常大,,影响了农民增收,影响了该村各项事业的发展,更影响了社会秩序的稳定。

面对以上状况,镇党委政府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组织考察组进驻桥南村,通过与现任干部谈心,走访群众,民意测评等形式,慎重决定回请何菊方同志担任桥南村党总支书记。何菊方同志曾经担任过村干部,农村农业农民工作十分熟悉,办事讲原则不拘私情,村民信任度高,并且他个人创办了一家农资服务公司,承包土地20亩,种植“菊方”牌葡萄,很有科技头脑和经营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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