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东煤炭集团束管监测管理制度
神东煤炭集团安全目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目标管理,依据《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煤监总煤矿〔2006〕116号)《关于印发的通知》(煤安监办字〔2004〕42号)及《神华集团子分公司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审核指南》相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明确了公司安全目标、指标管理的职责、基本要求和考核方式。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业务部门和公司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实施单位。公司内的承包商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规划发展部依据公司安全方针负责组织相关部门拟定公司中长期安全目标,经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定后下发执行。
第五条安全监察局负责拟定公司年度安全目标、指标方案(含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建设达标年度计划),报规划发展部汇总。安全目标、指标经公司审定后,纳入公司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行文下发。
第六条安全监察局依据公司安全目标、指标方案,负责将公司安全目标、指标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单位,并纳入公司年
1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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