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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之四:基础教育办学体制改革研究

关于基础教育办学体制改革的问题与对策

摘要:当前我国基础教育办学体制呈现出办学主体“一主多元”办学形式“一主多元”等特点。存在对社会力量办学的审批不够规范、对转制学校的审批和监管失范等问题。需要严格法制,规范、引导民办学校的健康,巩固办学主体多元化格局,促进基础教育健康发展。关键词:基础办学体制;问题;对策

近十年的基础教育办学体制改革,使我国基础教育的办学主体构成、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分析我国当前基础教育办学体制的特点及存在的问题,明确进一步改革的对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基础教育办学体制的特点

基础教育领域的办学体制问题,简单地说就是基础教育各级各类学校由谁来举办、谁来投资、谁来管理等问题。当前我国基础教育办学体制呈现出以下主要特点。

(一)办学主体“一主多元”

基础教育的公益性、普及性、基础性决定了基础教育属于社会公益事业,所以投资兴办各级各类基础教育学校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过去,学校的举办被完全看成是政府的职能和权力。„„由此形成了政府作为唯一的举办主体的现象。”但我国是穷国办大教育。教育投入长期短缺是客观事实,只有改革办学体制以更多地吸纳社会资源,才能解决教育投入不足的问题。因此,现行的基础教育办学体制已经形成了以政府为办学主体,事业组织、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团体、学术团体及公民个人等社会力量为办学补充的“一主多元”的形势,“可以预见,多元化主体办学将出现一个新的高潮”。

(二)办学形式“一主多元”

现行的基础教育办学体制改革,使我国“基础教育领域的学校构成不再是单一化的公立中小学,已初步形成了包括公立公办、民办、公民合办(公转民办、公办民助、民办公助)等在内的多种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并存的格局”。形成了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多种办学形式并存的“一主多元”的办学形式。

(三)办学经费多级财政分担

现行的基础教育办学体制明确了各级政府的办学责任。形成了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合理分担的基础教育办学经费投入机制。同时广泛吸纳各种社会资入到基础教育办学中来。“对美国、日本、法国、英国、印度和韩国等六国的义务教育办学体制考察看,无论在财政上采用集权制。还是分权制,凡是义务教育成功的国家。均采用‘基层地方政府为主,多级政府分担经费’的办学体制。”

(四)学校办学自主权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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