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大礼堂、餐厅、体育活动场地、大教室、等均为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工作的原则。
2、开展活动时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没有电工在场不要私拉乱接电源。新增大功率电器,应征得总务部门同意。总务处应组织电工定期检查电源开关、插座是否完好,有损坏的应及时修复。
3、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开关灵活,便于随时打开。
4、开展活动要适当控制人员,不要过分拥挤,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撤离。
邵阳县工业职业技术学校校园公共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内的公共场所为。学生宿舍、教学区、办公区、家属宿舍区、饮食文化娱乐场所、商业服务网点。
2、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入公共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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