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州平安杯”奖评审管理办法
作者:佚名来源:net/dxzm点击:53时间:2010-7-8编辑:admin
河南省建设工程“中州平安杯”奖评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建筑业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河南省建设工程“中州平安杯”奖是河南省建筑业安全生产最高奖,批准后由建设厅发文表彰。
第三条“中州平安杯”奖每半年公布一次,年度评审数量控制在40项左右。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四条凡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具备下列条件的均可申报评选:
(一)、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工程;
(二)、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且是一个施工单位承建;
(三)、由建筑业企业承建的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桥梁、污水处理、煤气、供气等市政工程;
(四)、个别建筑面积和规模达不到要求,但建筑风格独特,具有标志性和纪念意义而且施工安全难度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高的工程。
第三章评选条件
第五条申报评选“中州平安杯”奖的工程,是在已被评为“省级文明工地”的基础上进行评选。
第六条申报评选“中州平安杯”奖的工程,必须是按照规定报建报批,工程建设手续齐全,无违法违规行为,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的工程。
第七条申报评选“中州平安杯”奖的工程,必须是按照国家颁发的规范、标准组织施工,符合强制性规范标准要求,已施工工程实体质量和观感质量均需达到优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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