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备案、审批、核准所需的准备资料
兵团政府性投资(限额以上)项目审批工作流程
一、项目单位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及兵团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以本单位发展规划为依据,委托有资质的咨询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单位分别向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节能审批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审批手续。
三、相关手续完成后,项目单位向师发改委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设书),并附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评审批、节能审批文件,兵直单位直接报兵团发改委。按照兵团政府性投资项目分级审批有关规定,由兵团审批的项目,师发改委对上述资料初审后,上报兵团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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