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筑业工伤保险实施细则
关于建筑业工伤保险
建设单位要在概算中将工伤保险费单独列支,并在开工前由施工总承包企业一次性代缴。
《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要求
意见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对企业固定职工要按用人单位方式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的用工特别是农民工,可以按建设项目方式参保,并可在各项社保中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这份意见是由人社部会同住建部、安监总局、全国总工会制定的。意见同时确定,对未提交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证明、安全施工措施未落实的项目,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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