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管理制度
于田县兰干博孜亚农场学校监控管理制度
学校监控室是学校视频监控系统的控制中心,为了加强学校监控系统操作室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一、行为准则
1、监控室实行专人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值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换岗,严禁脱岗、睡岗。
2、要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不准在监控室内存放杂物和个人物品。
3、严禁在监控室内吸烟、使用明火及违章电器。
4、值班人员严禁酒后上岗、不得在室内娱乐活动,不得利用监控设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坚持对系统设备的日常维护,保持系统设备的清洁。
6、注意防潮,防腐,经常检查各系统运行情况,保证系统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7、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监控室。
8、严禁使用有干扰仪器正常运行的电子设备和使用电炉、电饭堡等电器。
二、管理准则
1、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系统的正常运作,发现设备出现异常和故障要及时报修,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2、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系统设备,设施的位置和用途。
3、不得删改、破坏视频资料原始数据记录。
4、不得擅自复制、提供、传播视频信息。
5、严禁擅自开发、修改、升级、删除、安装影响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和安全的程序或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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